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丽虹)7月30日一早,国内知名医药上市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带着写有“维权护企先锋,监管执法典范”的锦旗来到岳阳市工商局表示感谢。
原来,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仿冒“葵花”牌药品外包装等标识的不良商家,葵花药业集团在发现此类情况后立即向岳阳市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市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迅速立案调查。经过多方取证后核实,岳阳某公司涉嫌经营销售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葵花”牌产品外包装近似的商品,所使用的包装在图案设计、色彩搭配、整体效果上与葵花药业所使用的外包装构成相近似。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他人有一定影响商品特有的包装的在先使用权,事实上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与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以来市工商局查处的混淆行为第一案,有效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