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键路径法(cpm)最初被开发是用于项目管理,不过,在发展过程中,它逐渐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索赔和纠纷解决上起到重要作用。最早在诉讼中涉及到要求使用关键路径法(cpm)是1972(appeal of minmar builders,inc,gsbca no. 3430,72-2 boa)年,在此案例中,法庭由于承包商没有使用关键路径法(cpm)而拒绝了承包商的索赔,因为其使用的横道图不能显示具体的活动是否在关键线路上,从而无法判断活动耽误对于整体的影响。之后,关键路径法(cpm)逐渐成为工期延误索赔中必须的做法,并逐渐形成了很多专门的分析方法,甚至有很多人专业从事工期延误分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