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建设单位职责的内容包括哪些?
应加强对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基建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凸
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监理、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套数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的规定。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负责工程建设挝程中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负责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珂委托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
组织该项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可委托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取费标准按[86]京建规字第097号文件执行)。
编制的基建文件不得少于两套。归人工程档案l套;移交产权单位1套,保存期应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相同。
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d
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监理单位职责的内容包括哪些?
应加强监理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督检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签署意见;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签署意见。
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档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与归档。监理资料在归档前必须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
负责编制的监理资料不得少于2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套;
行保存1套,保存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如建设单位对监理资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规定。